隔離式安全柵又稱安全保持器,本安回路的安全接口,它能在安全區(本質安全)和危險區(非本質安全)之間雙向傳遞電信號,并可限制因故障引起的安全區向危險區的能量轉遞,可見安全柵起到的作用是很重要的。采用了將輸入、輸出以及電源三方之間相互電氣隔離的電路結構,同時符合本安型限制能量的要求。它性能上的突出優點卻為用戶應用帶來了更大的受益,在安全防爆領域得到了日益廣泛的應用。
1、安全柵應安裝在安全場所,并環境條件能滿足本手冊《通用技術指標》中的"使用條件"的要求。
2、隔離式安全柵本安端(藍色標記)和非本安端電路的接線導線在匯線槽中應分開鋪設,各自采用獨立的保護套管。本安側的配線套管內不允許有其它電源線,包括其本安電路使用的電源線。
3、通往危險場所的導線應選用有藍色標記的本安導線,導線線的軟銅面積必須大于0.5mm2,絕緣強度應大于500V。
4、在對隔離式安全柵進行通電調試前,必須注意隔離式安全柵的型號、接線方法、線路極性等,是否符合設計及產品要求中的規定,否則可能對人身及設備造成傷害。
5、嚴禁用兆歐表測試隔離安全柵端子之間的絕緣強度。如要檢查系統的絕緣強度,應先斷開全部的接線,否則可能引起安全柵內部快速熔斷器熔斷。
6、在現場對安全柵進行編程前,必須先將所有接線斷開再接入編程器,然后通電編程,否則可能引起不良后果。
7、與隔離式安全柵相連的現場儀表,均應通過經國家認定的防爆檢驗部門的防爆試驗、并取得防爆合格證的儀表。
8、在設計、安裝、使用、維護隔離式安全柵時,應同時遵守本產品手冊中的說明及《GB3836.15-2000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第十五部分:危險場所電氣安裝(煤礦除外)》、《GB50058-1992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設置設計規范》。